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,繳納期限至本月31日止。台中區監理所指出,截至日前,中彰投地區仍有近4成5的車主,約170萬輛汽機車尚未繳納,監理所提醒車主儘速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



監理所指出,汽機車燃料使用費7月1日起開徵,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,因距截止日只剩幾天,籲請車主不管有無收到繳納通知或遺失,皆可利用超商24小時不打烊多媒體設備,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、補發與繳納。

民眾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、「e-博客來網路書店 Bill全國繳費網APP」繳納博客來,皆不需負擔手續費,不但環保、節能又便捷,請民眾善加利用。

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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