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他約自稱離婚的人妻上摩鐵,結果大悲劇。(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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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陳姓已婚男公務員在影印資料時,意外「煞」李姓女子,後來對方說打算離婚,便一起上摩鐵開房間,因為女方生理期便只有打手槍至射精,卻沒想到完事後李夫竟入門抓姦,因此挨告,但李女卻因為撤告沒事,宛如遭到陷害,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月,上訴後因為以18萬跟李夫和解,並當庭鞠躬道歉,答應不再犯,台南高分院改判緩刑定讞。

據判決書,李女供稱,陳男在2人認識時就知道她已經結婚了,對方還傳過「妳的身體」、「妳的功夫,可當日本女優」的訊息,確實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,不過陳男喊冤,說是李女自稱已離婚,但過程中就覺得很奇怪,都離了怎還會以丈夫稱呼,而且去摩鐵時只有打手槍,並沒有性交,至於那些訊息則只是閒聊。

由於被李夫找到的衛生紙上確實有陳男和李女的DNA,因此一審法官也依通姦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7月,全案上訴後,因為他當庭道歉,並寫悔過書坦承與李女發生30多次性行為,合議庭認為他已認罪,改判緩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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